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有關方面日前對《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(建議稿)》進行評估,要求建立環保企業信用體系,重點污染企業定期做好環保數據的公開。
日前,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有關方面對《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(建議稿)》進行評估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恒出席會議,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、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金正佳主持評估會。
會上,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、環保咨詢專家、有關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圍繞如何加強源頭治理、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該怎么擔責、如何強化對排污者的監管機制、對環境違法行為如何落實責任追究問題等進行了深入討論。
關于強化外部監督,有學者提出要建立環保企業信用體系,要求重點污染企業定期做好環保數據的公開。還有學者提到,老百姓對污染企業的追責打官司難,往往因為得不到監測數據而難以開展,相關部門應該有義務為被侵害一方提供監測數據。
肖志恒指出,《廣東省環境保護條 例(建議稿)》經過反復調研論證、廣泛征求意見修編而成,是一部既符合上位法要求,又符合廣東實際的草案。建議稿中有環保規劃、建立重大環保事項監理制度 和巡查制度等10個方面的亮點,會上各位專家學者提出了不少既有針對性又符合操作性的建議,這些意見都很重要,希望省環保廳與省法制辦一起配合,以省人大 常委會法工委為主,對建議稿作進一步修改。